主题: 研究生欲与足疗女“保健” 遭拒后将其殴打抢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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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13/10/17 17:49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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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某重点高校研究生在足疗店抢劫,上午受审终审被判3年



读研期间迷恋小区居民楼内私设的足疗保健

威胁、殴打店员——

抢劫足疗店研究生获刑3年

27岁的在校研究生王某,迷恋上了“足疗保健”,在要求做“保健”被拒后,威胁、殴打“足疗女”,并抢走对方的手机,今天上午,北京市三中院二审对此案进行宣判,王某因抢劫罪获刑3年。

王某说,自己的父母都是农民,省吃俭用供他上学。因为自己在村里是“佼佼者”,乡亲们对他期望很高。2007年,他考入北京一所著名大学。因学习成绩出色,王某又考入该校研究生院。其间,他迷恋上了小区居民楼内私设的“足疗保健”。

今年3月5日,他来到朝阳某足疗店,向店老板程女士提出做“保健”,遭到拒绝。王某便一把抢过店员程女士手中的手机,夺路而逃。

在门外,王某还手持自行车链锁,威胁、殴打追出来的程女士,并将对方推倒在地,后逃离现场。

一周后,王某来到其他足疗店做“保健”,因价格问题与店员发生纠纷,在与店员厮打过程中,被周围群众控制。

此案一审朝阳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,王某不服,上诉至市三中院。今天上午,三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,认为王某上诉理由不充分,证据不足,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决。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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