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题: 户县90后恋人未婚生女 没有经济基础父母拒抚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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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13/7/27 16:24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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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未婚先孕后,户县一对尚不到法定婚龄的恋人草草举办了结婚仪式。可生下孩子后,没有经济基础的这对“父母”都拒绝抚养……

小雷、小丽都是1992年出生的,几年前经人介绍认识后坠入爱河。2011年6月,小丽怀孕,由于两人当时都不到法定结婚年龄,在家人安排下于2011年9月按照农村习俗办了婚礼。2012年3月,女儿出生,可这并没给年轻的父母带来欢乐,反而让两人感受到养孩子的压力太大。为此小丽和小雷经常吵架,当年年底小丽就回到娘家,女儿一直由婆婆照顾。2013年6月,小雷起诉至法院,要求将孩子交给“妻子”小丽抚养。

户县法院大王法庭办案法官了解案情后,发现小雷、小丽都没正式工作,收入也都不稳定,双方就是觉得经济压力太大,养不起孩子。7月22日,法官先与小雷、小丽的父母沟通,让他们意识到自己对孩子的管教疏忽才导致了今天的局面。同时对小雷和小丽进行了法制教育,告诉他们“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,并不会因子女是非婚生而免除。”小雷、小丽意识到自己必须为当时不成熟的行为付出代价。

在法官调解下,双方达成一致,约定女儿由小丽抚养,小雷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直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。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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