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题: 雁塔蓝田等40县区农村娃每天补助4元营养餐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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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表于:2013/5/7 10:23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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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 (记者 刘振) 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,我省今年扩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,全省新增40个县(区)。西安的雁塔、蓝田、高陵、灞桥、阎良列入其中。

  补助标准增至每人每天4元

  去年我省在周至等43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(区)农村义务段学生中启动营养改善计划,由中央财政为每生每天提供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,以改善农村中小学生营养健康状况。今年将继续实施,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,一学年按200天计算,所需经费由中央与地方共同分担。

  同时,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,雁塔、蓝田、高陵、灞桥、阎良、陈仓、凤翔、眉县、凤县、岐山、泾阳、三原、乾县、彬县、旬邑、王益、印台、耀州、宜君、蒲城、富平、白水、大荔、澄城、合阳、韩城、宝塔、甘泉、黄龙、延长、延川、宜川、洛川、富县、榆阳、神木、定边、府谷、靖边、汉台等40个县(区)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。实施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(不含县城),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,一学年按200天计算。

  学生营养餐可选三种模式

  省教育厅要求各县(区)主要采取以下三种供餐模式:农村寄宿制学校和有学生集体食堂的学校,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营养午餐;县(区)建有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的,对纳入学生营养餐配送服务范围的学校,由配送中心为学生配送营养午餐或加餐食品;学校无食堂,且不在县(区)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服务范围之内,可通过县级政府统一采购牛奶、鸡蛋和其他营养食品等加餐形式改善学生营养状况。食堂规模不能满足为全校学生供餐的寄宿制学校,寄宿学生营养午餐由学校食堂提供;走读学生可以牛奶、鸡蛋和其他营养食品等实施加餐。

  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县(区)以外的24个县(区)继续实施“蛋奶工程”。“蛋奶工程”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,一学年按200天计算。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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